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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答复:地下室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是否要办消防手续?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4-07-24 13:46:01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470
住建部答复:地下室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是否要办消防手续?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电动自行车,按照现行的规范,首选在室外停放电动自行车,但是有些交付使用的小区将非机动车停放点设计在了地下室,请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在原有规划为非机动车停放点的区域,增设经营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将地下室非机动车停放点变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是否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
网友(江西南昌 何澜涛)
回复:
2023-07-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规定,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注:请参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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