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 排烟风机可以不设置在机房内?此地明确
-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中,需要对配电线路的温度进行检测吗?
- 精心设计的消防系统在高层建筑火灾面前为什么会失灵
- 香港思考|施工场景火灾风险警示!临时无线方案筑牢安全屏障
- 电影院、礼堂、剧场、体育馆等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要求
- 《江西省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答》中,关于安全疏散的内容
- 变电站设备房间都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 消防维保检测出虚假报告,追责时间期限是多久
- 室外楼梯代替防烟楼梯:可行性、利弊与实施建议
- 前室的可开启外窗面积指的是窗的面积还是开启后的有效面积?
联系我们
厂家: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
手机:18910580194,15262554119
电话:4006-598-119
邮箱:18751140119@163.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
消防新闻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2-09-02 11:08:16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1177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2-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3.4.1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和数量应符合抽样检验要求。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标签:




















苏公网安备32058102002149号
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