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 智淼新款一体式二合一烟温试验器及红紫外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智淼新款一体式二合一烟温试验器及红紫外火焰探测器功能试验器
- 消防建筑保温材料有哪些
- 宾馆与商业可否共用同层的疏散出口
- 施工现场消防集中控制室与气体灭火主机连接的必要性探讨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解读
- 3月1日实施!应急管理部发布第14号令《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 商住楼如何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省消防总队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4年第一天,一个利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政策正在征求意见
- 看看省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有注册消防工程师无注册安全工程师
联系我们
厂家:智淼消防检测设备厂家
手机:18910580194,15262554119
电话:4006-598-119
邮箱:18751140119@163.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黄河路275号城市之星119室
消防新闻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 2023-04-19
- 作者:消防检测设备
- 发布时间:2023-04-20 10:45:02
- 来源:http://www.zmxf119.com/
- 点击:238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实施日期: 2023-04-19
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标签: